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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26〕2号
2026-03-30

[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348N/2026-00021[ 发文字号 ] 潼南府办发〔2026〕2号[ 发布机构 ] 潼南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其他[成文日期 ] 2026-03-30[ 发布日期 ] 2026-03-30[ 体裁分类 ] 其他[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 2026 〕 2 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26 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和计划性,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7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的通知》(渝府办发〔 2025 〕 62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 2026 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根据实施情况对 2025 年度目录进行调整,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

《 2026 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称“《决策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应当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

二、加强目录管理

《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决策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予启动决策程序,确需启动的,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 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7 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三、强化工作责任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审核承办单位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议题及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履行决策前相关程序,完善有关材料;区司法局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区政府督查办负责对列入《决策目录》事项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

四、落实档案管理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统一收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执行、评估等文件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规范、资料完整,实现全过程记录。

附件: 1. 2026 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

项目录

  1. 2025 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

项目录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3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2026 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计划完成时间
1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区发展改革委第一季度
2重庆市潼南区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修编)区林业局第一季度
3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区卫生健康委第二季度
4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和现代物流发展“十五五”规划区商务委第二季度
5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推进新型工业化规划( 2026 — 2030 年)区经济信息委第二季度
6重庆市潼南区文化旅游 “ 十五五 ” 发展规划区文化旅游委第二季度
7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区生态环境局第二季度
8重庆市潼南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2026 — 2030 年)区农业农村委第二季度
9重庆市潼南区 “ 十五五 ” 科技创新规划( 2026—2030 年)区科技局第二季度
10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美丽潼南建设规划( 2026 — 2030 年)区生态环境局第三季度
11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区水利局第三季度
12重庆市嘉陵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涪江)防洪治理工程区水利局第四季度
13琼江重庆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区水利局第四季度
14重庆市潼南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 2026 — 2030 年)区司法局第四季度
15重庆市潼南区综合交通运输 “ 十五五 ” 发展规划区交通运输委第四季度
16重庆市潼南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2026—2035 )区民政局第四季度

(备注:《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和现代物流发展“十五五”规划》《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推进新型工业化规划( 2026— 2030 年)》《琼江重庆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重庆市潼南区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修编)》决策事项已纳入 2025 年度 决策 目录,且正在履行决策程序,故将其调整至 2026 年度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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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25 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计划完成时间
1重庆市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 2024 — 2027 年)区生态环境局2025 年 3 月
2重庆市潼南区调整火葬区划定范围的实施方案区民政局2025 年 9 月
3重庆市潼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区生态环境局2025 年 10 月

(备注:《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和现代物流发展“十五五”规划》《重庆市潼南区“十五五”推进新型工业化规划( 2026— 2030 年)》《琼江重庆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重庆市潼南区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修编)》决策事项已纳入 2025 年度决策目录,且正在履行决策程序,故将其调整至 2026 年度决策目录。

附件下载:

  1.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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